法治建设

-2024-

04/26

03:52

编辑:本站

天门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2024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天门市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2年-2024年)》,全面回顾自2022年5月1日天门法院获批汉江辖区(天门、仙桃、潜江)范围内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相关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以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分析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总结案件审理经验,提示市场主体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旨在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大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

白皮书显示,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天门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计603件,其中民事案件590件,审结554件,调解撤诉427件,调撤率较高;刑事案件13件,已全部审结。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案由类型种类较多,但主要集中于商标侵权纠纷(占比58.3%)、著作权侵权纠纷(占比38.8%);刑事案件集中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占比77%),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案件占比较小。从案件数量上来看,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逐年递增,而刑事案件逐年递减,民事案件中批量性维权现象突出;从案件类型上看,集中于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从案件发生地来看,网络侵权占比较高。

一、聚焦审判质效,优质高效回应市场主体司法关切

(一)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注重调判结

积极引入诉前调解,在案件送达过程即开始释法调解,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找准利益平衡点及矛盾焦点,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原则下积极组织调解,促使双方当庭调解或庭外和解撤诉结案;对不能调解的案件,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及时判决并做好判后答疑。

(二)简案快办,类案集中办,加快知识产权案件办理速度

一方面优化庭审流程,缩短庭审时长,针对系列案件,诉前集中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集中排庭,统一审理,集中裁判;另一方面推进简案文书制作,定期召开庭务会议,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

(三)准确把握权利边界,着力回应市场主体司法关切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准确划定知识产权权利保护边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准确把握产权保护和个体工商户偶发性侵权的平衡,采取择一裁判、参照调解的模式,妥善处理批量“商业维权”等行为。

(四)打出司法惩戒“组合拳”,遏制知识产权严重侵权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对于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或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后又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中的赃物,联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集中销毁活动,展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态度与决心,以提升大众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抵制意识。

二、聚焦协同联动,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一)强化“三合一”审判,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

积极围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具体要求,部署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工作机制,出台《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案件分案、移送、沟通衔接等工作,让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产生1+1+1>3的聚合效应。

(二)加强联动协作,完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

积极落实与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的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合作调解、诉中协调沟通、诉后回访交流的多元解纷机制。同时,创新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司法强制执行力。天门法院关于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实现了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跑出了汉江辖区知识产权司法确认的“加速度”。

(三)推进巡回审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强化与市知识产权局协调配合,在市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汉江辖区首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定期对辖区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近距离以案释法,寓教于审,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为辖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聚焦职能延伸,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

天门法院积极联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天门市知识产权局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延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触角,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二)强化知产普法宣传,弘扬知法守法核心价值观

紧抓“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针对假冒商标、著作权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普法。

定期走访天仙潜三地企业集中的园区,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高发的服装行业、电商在经营过程中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进行典型案例普法宣讲。

下一步,天门法院将聚焦精品案件打造,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天门法院 项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