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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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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政法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4.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6.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协调开展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9.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10.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11.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办公室、市镇村综治中心的工作。

12.代管天门市法学会。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政法委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只包括本级机关。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431.52万元,支出总计1431.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9.67万元,增长7.24%;支出总计增加99.67万元,增长7.24%。增原因主要有竟陵规划分局与政法委线路雨污分流支出和政法指挥中心建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78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54万元,占95.55%;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45%;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98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82%;项目支出34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39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54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53.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4.99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39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1.79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52.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2 %;项目支出34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48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57.36万元,增长37.34%。增原因主要有竟陵规划分局与政法委线路雨污分流支出和政法指挥中心建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601.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54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6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情况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标准,节省开支。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其中一辆为司法局所有,政法委日常维稳应急处突使用)。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省委政法委、省级业务部门、省内市、县政府、兄弟单位和其他单位来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23批次,15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项目。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36万元。其中:办公费4.51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2.38万元、邮电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5.18万元、差旅费0.89万元、维修费3.65万元、会议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委托业务费23.69万元(全市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经费以委托业务费拨付相关涉铁涉路乡镇)、福利费3.48万元、公车运行费3.66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市铁路护路联防经费预算支出,以委托业务费拨付相关涉铁涉路乡镇,另有因指挥中心运行增加的电费、公车需大修增加的公车运行维护、机关搬迁后的物业费、召开扫黑除恶乖会议的会议费等支出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18万元(政法指挥中心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39万元(雨污分流)、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4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64%。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评价与抽样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2019年度天门市委政法委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绩效进行了认真评价,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决策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严格,项目绩效优良高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该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为优。

天门市委政法委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87万元,执行数为143.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19政法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年初目标为实现“1234”工程布局。20198月己实现,产出数量达到了绩效目标。全年提升综治维稳,群防群治工作效率显著提升,产出质量达到了绩效目标。该项目严格按照资金预算进行支出并严格控制成本,硬件工作任务全部按时完成,运行状况良好;二是该项目建设主要是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持续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通过调查问卷得出服务对象满意度结果为优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根据省委政法委“1234”工程的建设要求,政法指挥中心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要将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的核心战斗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政法、大综治、大维稳、大法治”工作格局还需要大量投入,一是吸引人才,二是获得资金的支持,三是应有的各种软件技术。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实现省委政法委“1234”工程的建设要求还需要大量投入建议财政部门增加政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

附件:《2019年度政法委应急指挥中心项目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