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4-

08/27

09:41

编辑:本站

营商环境新“枫”景!天门市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揭牌成立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栖。”为进一步推动辖区商事纠纷高效多元化解,优化辖区营商环境,8月14日上午,天门市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正式揭牌成立。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芊,天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黎笋,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罗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泉出席揭牌仪式,并签署《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工作方案》。天门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鸿涛主持活动。

“共享法庭”是天门法院响应国家号召,创新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平台旨在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和社会力量,实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为商事主体提供一站式、多元化、便捷化的纠纷解决服务。借助这一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线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有助于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周黎笋对出席仪式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共享法庭”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不仅是法院深化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创新实践,更是法院与工商联、司法局、仲裁委紧密合作的成果。

周黎笋表示,天门市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市工商联、市司法局、武汉仲裁委天门分会的合作,把“共享法庭”建设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张亮丽名片,为天门乃至整个汉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共同完善多元化解纷机制。“共享法庭”作为桥梁,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打造更加开放、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是健全商事纠纷“调裁审”三级过滤机制。“共享法庭”将通过精准分流,实现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为商事纠纷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提高纠纷化解率。

三是加强与商事主体的沟通。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广泛邀请商事主体参与,增进相互理解,确保司法服务更加贴近商事主体需求,形成良性互动。

李芊代表武汉仲裁委员会对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与天门市法院、市工商联、市司法局联合建立调解室、仲裁庭、法庭三位一体新模式,是对“诉讼+调解+仲裁”机制的完善补充和具体实践,武汉仲裁委员会对此表示不遗余力的支持。他希望,天门各级各部门一如既往支持天门分会的发展,支持仲裁制度在天门落地开花,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罗俊表示,市工商联将切实履行工作方案中的职责,全力推动“共享法庭”建设。一是协助做好调解员的选任工作,增强调解能力;二是做好“共享法庭”平台宣传,扩大知晓度;三是建立联合普法工作机制,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温泉表示,市司法局将聚焦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体系建设,依托职能优势,全力推动形成全面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一是完善调解机制,提升“共建”频率;二是整合调解资源,突出“共享”优势;三是聚焦创新培育,形式“共治”格局。

武汉仲裁委员会及天门分会、天门市法院“共享法庭”审判团队、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活动。

(通讯员:天门法院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