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4-

05/31

11:01

编辑:本站

凝共识 聚合力 天门“法检警司综”协作再升级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部门矛盾纠纷调解职能作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天门建设,5月29日下午,天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在市法院干驿法庭,举行“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暨“枫桥式”检察室揭牌仪式。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黎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志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雷大庆,干驿镇党委书记刘刚,干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伟,干驿镇人大主席周志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中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张江平,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艾平出席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彬主持活动。

在多方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签署《“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结合辖区实际,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为基本路径,以“矛盾纠纷联调、普法宣传联袂、基层治理联动”为主抓手,为人民法庭、“枫桥式”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的联动搭建了协作平台,构建了协作模式,明确了协作机制,并列明具体工作举措,系统性、整体性地厘清各方工作职责,旨在实现司法、调解、诉讼等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强化各基层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

周黎笋对市委政法委、地方党委的关心关怀及政法各兄弟单位的有力支持表达了感谢。他指出,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市检察院驻法院“枫桥式”检察室的设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部署要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之举,也是深化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重要举措。

周黎笋表示,市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努力在基层治理领域探索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天门样本,坚定不移地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一城五中心”、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黎笋、曾志军共同为天门市检察院驻法院“枫桥式”检察室揭牌。

仪式结束后,干驿法庭开庭审理由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离婚纠纷一案和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一案。

庭后,干驿法庭、“枫桥式”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联合调解。

(通讯员:天门法院 杨书洁